■本报评论员 麦小迈
7月21日上午,昆明市内发生两起公交车爆炸案,导致2人死亡14人受伤。公安人员勘查现场后,确定爆炸原因系人为破坏,但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证实是恐怖事件。
人为蓄意针对平民,死伤的都是无辜群众。其中一位死难的女士,女儿年仅5岁,她乘坐公交车就是准备和丈夫一起回家乡,给女儿过生日。谁成想,此后女儿的生日将和母亲的祭日连接或重叠,人伦重创,情何以堪?
面对惨剧,除了震惊、愤怒和伤痛,我们更需要的是安全感。在这一点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表现给人安慰。
首先,反应及时,处置得当,各部门有效配合。两起爆炸案发生后,昆明公安、卫生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把紧急抢救受伤人员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对有关区域迅速实行交通管制,勘查现场。从市委书记仇和到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处置工作,随后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随即成立专案组,加紧案件侦破;加强巡逻防控,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同时,相信对于昆明市民,以及关心并关注爆炸事件的全国公众来说,当地政府以及公安部门不回避、不推诿,而是诚恳、全面地配合媒体,及时公布事件过程、通报侦破进展、澄清不实传闻,既顺应民意,又安定人心。在一个资讯空前发达而又空前多元的时代,做到这一点,和应急反应一样重要。在爆炸案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官方网站云南网就发表快评:“昆明,乃至全中国,都不是某些组织和个人铤而走险的地方。昆明人在看,全国人民在看,如果真有杀人凶手,就算他躲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找出来为自己的罪行负责。”此后,当地公安机关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回答和回应记者的提问以及群众的意见。应该注意到两个细节,一是公安局长在澄清爆炸案数量的时候,将不实说法称为“误传”,而不是“谣言”,这表现了政府部门对于群众心态的充分理解和诚恳负责的态度。二是对于广大媒体的报道给予高度评价,用到了“客观公正”、“市民知情权”、“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等诚挚的词汇,充分表现了一种公开、透明、合作、民主的作风。
及时有效的行动、诚恳透明的表现、权威全面的资讯,使得公众对于案件的侦破、生活的安全和信息的透明,都能够充满信心和信任。这三点,在惨剧之后,是最重要的。
同时,大家也期望,我们的公共安全能够更有保障,我们不仅要提高紧急反应能力,更需要培养广大公众的安全意识乃至反恐意识。有相当的应对能力和危机意识,才能做到临阵不慌,才能最大可能地减少伤害。公安部反恐怖局17日印发了《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让公众看到一种可喜的进步。《手册》注重普及和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这体现了一种从单纯的政府主导到全民动员的观念转变。因为,“恐怖袭击的目标和对象首先是普通民众”。只有提高全民防范意识,政府主导,民众参与,才能从根源上最大可能地保证公共安全。因为“未知”是恐惧的重要条件,所以无疑,不论是防范能力的提高,还是信息的及时公开,都是这一转变的具体表现。
这一切,都是我们的安全感得以保全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