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军 记者吕瑞东)为了确保下放工作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省农委着力处理好“四个关系”,全面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下放权限50%的目标任务。
据介绍,此次放权之前,省农委已分两批下放了26项行政审批权限。此次除了农业部委托审核的2项行政审批权限,在现有18项的基础上又减少下放了10项,放权幅度达55.6%。
处理好“四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审批与监管的关系、放权与履责的关系、项目审批权与管理权的关系。有些项目审批随着经济和社会环境发展变化变得不合时宜,如农村审计证的审发、农村会计人员上岗批准等项目,此次省农委予以取缔。有些审批项目原先是省审批县(市)监管,存在着审批与监管工作脱节问题,如种子经营者在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这个项目,权限下放到县(市)以后,实现了审批与监管工作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强化种子市场管理。有些审批项目是农业部规章明确规定由省级机构办理,如农药广告的审查,权限下放后,省农委放权不放责,采取送放心农资下乡、对农药等主要生产资料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等办法,继续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确保农资市场的安全。有些审批项目由省级审批,存在着审批与管理结合不到位的问题,如采集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审核或发证及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批准这个项目,权限委托到县(市)后,由于县级农业部门更加了解本地资源状况,有利于从源头上加强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