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 王璐 实习生 柳絮) 我省提出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实现其3年腾飞目标以来,出台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举措。今年5月末,“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中,我省制定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5条政策,在拓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扶持和服务措施等方面直接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民营经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
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倪连山表示,省工商局适时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25条政策,进一步降低了民营经济市场准入门槛。首先是在市场准入上有突破。具体包括:下放了登记管理权限;放宽了民营企业冠省名限制。专项从事咨询及中介服务,注册资本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民营有限责任公司,可申请冠“吉林”或“吉林省”名称。
放宽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形式。对农民兴办有限责任公司,允许以土地、林地使用权、林木评估作价出资。这个措施是考虑到我省的特殊情况,作为发展时期的一种特殊政策;放宽民营企业设立条件。
4条政策为全民创业开绿灯
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城镇(含县)没有固定门市的从事肩挑手提式商业零售、修理服务的个体经营业户以及政府指定的露天区域内限时从事临时性经营活动的(国家有明确限制的特殊行业和需要前置审批的除外)免予工商登记,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
吉林省发展民营经济,要走“助大、扶小、孵化”之路,着眼于提升总量,壮大数量,广泛生成小企业,培育更多小老板,扶持更多的人创业。省工商局25条政策,有4条是直接为全民创业开绿灯的政策,有助于形成全民创业的氛围。
为民企发展打开广阔空间
我省民营经济2007年圆满完成了三年腾飞计划第一年的各项指标,今年是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的关键一年。到2010年,我省计划使全省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达到200户,10亿元以上的达到15户,每年力争新创办小企业1万户。我省民营经济基础薄弱,很长一段时间不是主流经济。要想超常规发展,必须解放思想,打破束缚,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省工商局出台的25条政策,进一步降低了民营经济市场准入门槛,在民营经济投资领域、注册资本金出资形式、设立条件等方面作出有利于发展的新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机制的灵活性,为民营企业发展打开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这25条政策也充分体现了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政策理念。
另讯 昨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在省宾馆礼堂隆重举行“解放思想 服务民生”辅导报告会,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彭向刚为1000余名科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上了生动一课。(刘杰 张昆 记者 魏绘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