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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凭啥对学生违章实行“连坐”惩罚

2008年09月03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

查俊

    本学期开始,南京全市中学生(含职高学生)全面实行骑自行车许可制度。对于因路途较远确需骑车上学的,学生家长需先向校方提出书面申请。交管部门对申请骑车学生的交通安全基本知识和骑车技能进行考核评估合格后,该生方可持卡骑车。 (9月1日《新京报》)

    学生骑车必须经过交警部门的考核,这对培养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不能说没有好处。但一并出台的“连坐”办法还是使人产生疑问。

    骑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这是大家的共识。现在南京交管部门颁发的“中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就成了需要骑自行车上学学生的“驾驶证”,这个东西很重要,“班级有20% 以上学生不携带联系卡的,取消班级评优资格”。真是咄咄怪事!学生个人忘带“驾驶证”,一个班级都要跟着受罚,这叫什么道理?如果一边进行交通法制教育,一边用封建“连坐”的办法来惩罚其他无辜的人,这给中学生带来的负面作用就显而易见了。再说,一个班级因此取消评优,那些不小心没有携带交通联系卡的学生在班上或许就要受到歧视,在这种压力下,其学生成绩不受影响才怪呢。还有,“凡一个学期内学生有3次交通违法行为的,取消当年评选“三好学生”资格,这同样属于“连坐”处罚,三好学生的评选是班级和学校的事情,交警部门凭啥把手伸到这里?

    教育部门更不该糊涂,虽然配合交管部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很有必要,但不该说什么就听什么,甚至丢掉原则,把“连坐”惩罚都用上了。

(责任编辑: 贾国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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