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江涛
2日凌晨北京大学本科招办负责人表示,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招生办在核实全部事情之后决定,放弃录取重庆考生何川洋,并报学校批准。(7月2日重庆晚报)
其实,北大所谓执行教育部规定与录取何川洋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是“搪塞之语”,教育部的规定就是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对于高考违规作假行为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错,何川洋曾经的土家族的民族成分属于造假,但当地相关部门已经作了处理,对责任人其父也予以免职。当地教委仍决定保留其高考录取资格。也就是说,一账归一账,何川洋在这一事件只是一个当事人兼受害者,好在当地教委的公正的处理,保留了他的录取资格,就享有与其他考生一样的按考分填报志愿以及被录取的权利。北大放弃录取,意味着他的权利遭遇空置。
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北大决定拒收何川洋,到底是基于何种考虑?这让我想起印度电影《流浪者》里的一句经典台词:“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小偷的儿子永远是小偷”。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何川洋直接参与少数民族身份告假之前,强扭着何川洋与其父一起为造假担责,就是一种道德暴力,就是“血统论”死灰复燃,借尸还魂。看到网上对北大拒收何川洋一片盲目的叫好之声,令人匪夷所思,父债要子还的“血统论”仍在当今法治时代大行其道,委实是一种悲哀,叫好者口口声声说是“让作弊者付出代价”,可何川洋在事件没有诚信缺失的事实;叫好者还幸灾乐祸地说是“维护社会公平”,然而,这恰恰是对社会公平的践踏。
蔡元培先生曾以“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作为北大校训,对造假公众固然应嗤之以鼻,但对可能在事件中身不由己的受害者或根本就不知情的无辜者,作为北大更应该理性地宽容,接纳,对梦寐以求成为北大学子的报考者,应该更多的以人才的标准去考量他的志愿和条件,而非被世俗的网络暴力和种种偏见所左右。 |